韩轩
近日,音乐版权发行平台VFine
Music在B站发布视频,称湖南卫视《声临其境3》一期节目侵权使用歌曲。电视台或节目组侵权使用歌曲时有发生,可当侵权成为“连续剧”,版权方却只能谋求事后和解,当“先上车后补票”成了惯例,谁还会尊重著作权?
在《九问湖南卫视|维权维成连续剧是我万万没想到的》视频中,发布者VFine
Music称,2020年3月,湖南卫视《声临其境3》的参演嘉宾韩雪、张含韵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,配音演唱VFine合作伙伴的作品《Tough
Love》。发现侵权后,VFine试图与其沟通,但未获得正面回应。
在电视或网络表演节目中使用他人作品,要事先征求著作权人的许可,这是对创作者的尊重,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当途径。但是,不少节目组或电视台偏偏把侵权变成“连续剧”:VFine
Music就称,《忐忑》《生僻字》等歌曲也曾被湖南卫视侵权使用;此前大热的《明日之子》节目,其巡演主办方也被曝出侵权使用《关于郑州的记忆》《成都》等歌曲。
屡屡侵权的节目组或主办方,经常摆出一副店大欺客的姿态,仿佛是著作权人的甲方。面对这样的侵权者,普通人的反应是:打官司告他们。可令人悲哀的是,由于法律诉讼成本太高,大多数被侵权的版权方希望事后和解。此番称湖南卫视侵权的版权方表示,被侵权方没有时间、精力、金钱应付漫长的司法流程,跨国维权更加耗不起。这也是行业内的普遍现状,版权方发现有人侵权,一般会发声明追讨,双方若能和解并补签合约,侵权事件就算“私了”解决。只有万不得已时,被侵权方才会走诉讼程序。然而,经过漫长的时间,最后可能只拿到十分有限的赔偿。
走司法程序性价比低,“先上车后补票”成为侵权事件的“最优解”,这才是更令人担忧的事。事后和解本就是版权方退让的结果,如今却成了最好的选择。这么一来,侵权者只会抱着“民不举官不究”的态度肆意侵权,被发现不过是和解了事。可是,当“先上车后补票”成为人们的定式思维,著作权成为侵权后才被想起的权益,谁还会尊重音乐的创作?当一个专业创作者的心血都不被尊重,又怎么能期待这个行业健康发展?
其实,面对公开表演或改编自己的作品,艺术家们的要求并不苛刻,尤其很多资深艺术家,非常欢迎年轻人演奏他们的作品,只要事先知会一声都会欣然同意。表演者心里的敬畏多一点,侵权的门槛抬高一点,创作者的努力得到肯定,才有动力创作出更多、更优质的作品献给观众。
[ 责编:张晓荣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