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方网讯 (全媒体记者/马立敏)18日,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科考试大纲(简称“考试大纲”)。考试大纲明确,音乐术科统考包括视唱练耳与乐理、声乐、器乐三个科目。
三个科目均按照满分100分进行评分。考生音乐术科考试的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:(视唱练耳与乐理得分×30%+声乐得分×35%+器乐得分×35%)×3,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。音乐术科统考总分满分为300分。
根据考试大纲,视唱练耳与乐理科目分为机考与面试两种形式。练耳和乐理采用机考形式,通过对考生练耳能力和乐理的测试,判定其整体音乐素质。视唱采用面试形式,着重考察考生的音准、节奏、流畅性以及音乐的表现力。
声乐科目通过考生的演唱,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、演唱方法、音乐表现等。该科目要求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1首。考生在规定的曲目范围内选取3首歌曲作为考试抽签曲目,由电脑现场抽签1首作为考试曲目。考试时一律采用由考场提供的钢琴伴奏,考生须自备抽签曲目的钢琴伴奏五线谱,拒收简谱。
器乐科目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器乐演奏水平和综合表现能力。应试乐器限定为钢琴、小提琴、大提琴、长笛、单簧管、小号、萨克斯管、古典吉他、手风琴、双排键电子琴、二胡、高胡、古筝、琵琶、阮、竹笛、扬琴、打击乐,共18种乐器。在器乐科目中,考生需现场背谱演奏作品2首,其中钢琴考生为练习曲和奏鸣曲各1首,其他器乐考生为练习曲和乐曲各1首。
选择限定乐器以外的考生,不能报考“只认可广东省术科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”,可报考“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院校”。报考“在广东省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院校”的限定乐器之外的考生,必须参加音乐术科统考的其他科目即视唱练耳与乐理、声乐两个科目的考试。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同上,总分满分为195分,本科资格线另行划定。